戴口罩!戴口罩!
嘉善发布重要倡议!
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确佩戴口罩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为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公众健康,现就市民“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发出倡议:
一、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二、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三、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四、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督本单位人员、外来人员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五、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规范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六、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嘉善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10日
重要!
海宁市防控办发布温馨提醒
市防控办温馨提醒
疫情防控措施“新十条”出台,防疫优化带来生活变化。市防控办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共同筑牢群防群控基础。
1.科学规范戴口罩
乘坐电梯、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时区分内外,紧贴面部,遮住口鼻,压实鼻夹,摘口罩时不碰口罩外侧。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应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2.勤洗手多通风
养成勤洗手的习惯,清洁操作前、触摸公共设施后、污染操作后,记得做好手卫生,标配是“流动水+肥皂或洗手液”。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不方便洗手时,可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清洁。注意经常开窗通风,保证新鲜空气能进入室内,每天至少两次,每次20-30分钟。使用空调时,也要注意通风换气。
3.咳嗽讲礼仪
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遮掩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自觉回避周围人员。
4.文明用餐
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5.加快疫苗接种
凡是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积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和没有接种疫苗的人群,都是新冠肺炎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接种、尽早受益。
6.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保持家中卫生,注意厕所卫生,及时清洁消毒;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9日
13:03△《新闻1+1》完整版视频“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这是在12月7日发布的“新十条”中,对于隔离方式的优化调整。哪些情况下可以居家治疗?居家治疗对家居环境有哪些要求?居家治疗人员又该如何自我管理?本期《新闻1+1》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医院医疗专家李侗曾,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