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委员为什么总站在官员的立场说话?
我国立法机关根据这些年来醉驾对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严重危害,拟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即凡醉驾者不论情节均拘役。这一规定,意在遏制醉驾事件的发生,通过对醉驾者的惩治,达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目的。对刑法的这一修改,应合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也是根治醉驾这一夺人生命的恶魔的最有效的措施。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一法案进行修改时,有的委员又在开始考虑官员们的利益了,又在那里分等级了,又在那里为官员们着想了。有的委员从官员的立场出发,建议对醉驾入罪给予一定的过渡规定。因为如果醉驾即入罪,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这样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在这里,对醉驾入罪提出不同意见的委员,其实是站在官员的立场上说话的。难道他不知道,公务员醉驾也能致人死亡、受伤,难道公务员醉驾,不也能让车辆损毁?这些委员们对醉驾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十分清楚的,危害也是明白的,可为什么在公务员也要醉驾入罪的规定上,如此气急败坏,如此无理狡辩?说到底,这样的委员是站在官员的立场上说话的,代表的是官员们的利益,这样的委员自身很可能就是什么官,不然的话,为什么竟然违背大多数的意愿提出如此荒谬的“建议”?公务员醉驾入罪后果“很严重”,因为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难道其他人醉驾后果就不“严重”了吗?照此逻辑,是不是职务更高的人醉驾,更该免罪,因为职务更高的人权力更大,如果因醉驾入罪,影响也会更大,危害也会更大;再如此推论下去,对那些当代资本家们,那些大富豪们,也要醉驾入罪,后果是不是特别“严重”?因为让他们入罪,不就影响他们的生意了吗,不就少给国家缴税了吗?不就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了吗?按这些委员的“建议”,不仅公务员们醉驾要区别对待,就是富豪们醉驾也要区别对待了;除上述人之外,如果那些对国家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们,是不是也要区别对待。因为他们一是对国家作出了贡献,二是如果让他们也因醉驾入罪,岂是影响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如此推论下去,还不知有多人因醉驾入罪“后果很严重”。比如学生、警察、教师、官二代、富二代们,在中国,你能说哪个不重要,哪个醉驾该入罪。在这里,一些委员想的很周到、很全面,可就是没想到醉驾给被害人带来的痛苦,没有想到醉驾带来的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没有想到醉驾给国家和个人财产带来的巨大的损失,没有想到人民群众对醉驾的深恶痛绝,没有想到醉驾给国家秩序造成的严重影响。建议对醉驾区别对待,其实就是又给醉驾者开了一个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免罪或逃避处罚的后门,也从此又为腐败分子开辟了一条快速致富的通道,而这一切又是以醉驾受害者的鲜血与生命为代价的。这些不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委员们,还有什么资格与脸面在那里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而夸夸其谈。请那些替官员说话的委员们,内心还是少一点等级观念吗,因为社会毕竟已到了21世纪。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赞相关美文阅读:·心在江湖在·狗与人的品性·怎样看待"双常务副省长"?·我挺一下蔡铭超·一次平常的土地统征·竞选村长·白宫的灯·“监管失效”教育乱收费肆意泛滥!·当官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