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员领导干部下沉基层一线,督查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各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听取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及存在的困难,积极采取“三项措施”严防严控疫情,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宣传,积极动员物资保障供应。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有序推进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及有关经营门店、企业在新型冠状病*肺炎流行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局根据《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凉市食品生产企业在新型冠状病*肺炎流行期间有序复工复产防控指导意见平凉市食品流通企业在新型冠状病*肺炎流行期间有序复工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平市监发〔〕70号)文件,拟定印发了《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及时指导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及有各类经营门店、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发放《关于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恢复正常营业告知书》,积极号召全县医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动加强与省内外生产经营者联系,全面梳理库存,积极调配货源,竭尽所能的组织各类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千方百计稳定市场供应。至目前全县医药经营单位共调集我县N95口罩只、一次性医用口罩只,丁腈手套双、84消*液箱、酒精0瓶、抗菌洗手液瓶、3%过氧化氢瓶、奥司他韦颗粒/胶囊瓶、a-干扰素85支、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硫酸钠支、连花清瘟胶囊/颗粒0盒。签订《静宁县疫情期间恢复营业承诺书》份,张贴内容为“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登记进入”的《温馨提示》份,做到复工复产企业保证承诺和宣传提示全覆盖。
二是选派指导员,全力协助企业复产复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作出的“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重要指示精神,我局选派26名干部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员进驻31户企业,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开展好职工健康状况摸排登记、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督促企业做好防控物资储备、防疫消杀和安全排查等工作,全力协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探索新型经营模式。在不举办各类易造成人员扎堆和聚集的促销活动、展览展示,不举办试吃、品偿等活动的前提下,积极督促具备红外线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液、酒精、洗手液等疫情防护必需用品充足的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在做好各大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的同时,大力推广“线上订单、线下配送”模式,实现零接触配送;对餐饮单位不得在餐厅聚餐、聚会的前提下,引导餐饮单位实施“店内加工、外卖配送”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至目前全县累计商场复工7家,复工率86%;超市复工23家,复工率为96%;宾馆复工64家,复工率71%;餐饮业复工户,复工率42%,个体户复工户,复工率79%;城乡集贸市场复工19家,复工率%。